根据卫生部令2007第53号文件《处方管理办法》规定,患者在门诊办理麻醉药品登记表具体方法如下: 本文来自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
一、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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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诊断证明(复印一份)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内容管理系统
2、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一式两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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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(一式两份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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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居住证明(复印一份)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内容管理系统
5、建立疼痛病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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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带齐以上相关材料,请到放化科门诊办理(将材料交给医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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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取药地点:门诊一楼药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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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口服缓释剂型门诊处方量为15日量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医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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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居家出现癌痛相关问题,请及时与我们联系!门诊电话:72591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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